◎專任教師聘任送審應繳交資料(更新日期:97/2/27)
(未持有擬聘職級教師證書)
※請確實依規定繳交有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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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級 |
副 教 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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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審 資格 |
具有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博士學歷,曾從事與所習學科有關之研究工作、專門職業或職務4年以上,並有專門著作、作品或技術報告 |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修正施行前(民國86年3月21日)已取得助教、講師證書且任教未中斷之現職人員,具有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博士學歷,成績優良,並有博士論文或其他專門著作、作品或技術報告 |
持有教育部所頒助理教授證書且任教3年以上,有專門著作、作品或技術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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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師 應 繳 交 資 料 |
基本 資料 |
(1)教師資格審查履歷表:1份 (操作說明)
請至教育部網站
填寫;列印並貼上照片
、簽名並繳交履歷表電子檔(.xml) |
(1)教師資格審查履歷表:1份 (操作說明)
請至教育部網站
填寫;列印並貼上照片
、簽名並繳交履歷表電子檔(.xml) |
(1)教師資格審查履歷表:1份 (操作說明)
請至教育部網站
填寫;列印並貼上照片
、簽名並繳交履歷表電子檔(.x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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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證件 |
國內學歷 |
(1)博士學位證書影本 |
(1)博士學位證書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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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學歷 |
(1)博士學位影本(須完成學歷驗證) |
(1)博士學位影本(須完成學歷驗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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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 證件 |
取得博士學位後之研究工作、專門職業或職務4年以上服務證明(兼任年資折半計算) |
(1)民國86年3月21日已取得助教、講師證書影本 |
(1)助理教授證書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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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審 著作 |
(1)送審著作檢查表 F01表 專門著作或學位論文
F03表
技術報告 |
(1)送審著作檢查表 F01表 專門著作或學位論文
F03表
技術報告 |
(1)送審著作檢查表 F01表 專門著作或學位論文
F03表
技術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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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以學位論文、專門著作或技術報告送審者由院級教評會密送校外學者專家五人審查,外審評分須有四人均達70分。 以作品送審者,由系級教評會及院級教評會分別密送校外學者專家審查,依教育部台學審字第0960187019號函釋規定辦理,每次(級)應送四人須有三人達7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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