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 任 教 師 送 審(無任一職級教師證書)
(更新日期:97/2/27)
◎教師應繳資料(請確實依規定繳交)
一、送審「講師」資格:點選連結
二、送審「助理教授」資格:點選連結
◎系、院單位應繳資料(教師免填)
一、學歷審查:點選連結
二、著作審查:點選連結
◎送審法規:點選連結